2021年5月25日,伊犁邊境管理支隊吐古青布拉克邊境派出所民警及時救助一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幼崽,并移交昭蘇縣野生動物救助站,有效的保護了野生動物資源。

當日10時許,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qū)村民阿某報警稱:在學校旁邊的草坪里有一只受傷的野生動物幼崽,請派出所幫忙處置。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民警走向前觀察這個“小家伙”,在地上撲騰了半天也沒有飛起來,民警認為它可能受了傷,便開始對其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這只貓頭鷹體型偏小。因為害怕,小貓頭鷹縮著脖子在草叢中靜靜地趴著。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照料,又為其找來了食物和水,給小貓頭鷹喂食。

據(jù)了解,貓頭鷹系鸮類鳥的俗稱,學名有短耳鸮、紅耳鸮等,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屬夜行性鳥類,是鼠類有害動物的天敵,是一種益鳥,生活中并不多見。(通訊員:江海濤、王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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