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9月30日正式實施,九類物品禁止攜帶進入地鐵列車。
根據(jù)《目錄》,禁止攜帶的九類物品分別是:槍支彈藥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軍用槍、民用槍、其它槍支和彈藥;爆炸物品類,包括爆破器材、煙火制品;管制器具類,包括匕首、三棱刀等刀具和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等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器具;易燃易爆物品類,包括易燃氣體液體固體和燃物質(zhì)等;毒害性物品類、腐蝕性物品類、放射性物品類、傳染病病原體及醫(yī)療廢物類、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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