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7時30分,中心城區(qū)交通重點路口海光寺迎來“五一”假期第一個交通早高峰。提前上崗的交警在四個方向路口嚴陣以待。
紅燈,綠燈,伴隨交通信號的變動,來往的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普遍遵法通行,海光寺路口呈現(xiàn)出緊張有序的場面。忽然,交管南馬路大隊副大隊長徐欣手中的對講機響了,他一邊回應一邊迅速移動到家樂福超市跟前的路口拐角處。這時,一輛電動自行車由南門外大街非機動車道迎面駛來,騎行者是一名戴口罩的年輕女士。
徐欣迎上前,擺手示意其停車靠邊。“您好,這位女士,您剛才闖紅燈了,構成非機動車違法行為,請您配合接受處罰。”
“哦是嘛。”年輕女士臉紅了,連忙道歉,“不好意思!”
“您之前是在多倫道與南門外大街交口闖的紅燈,實施了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guī)定通行的違法行為,現(xiàn)場交警執(zhí)法記錄儀已經(jīng)全程錄像,我們接到通報在此攔停您進行處罰,如有疑問可以申訴。”徐欣耐心地解釋,“按照今天正式實施的《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guī)定,依法對您現(xiàn)場處以50元罰款。”
年輕女士按照交警要求,報上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交警劉洋很快在手持POS機上查到該女士的身份信息。“您叫鄭某某對吧?”在得到鄭女士的確認后,劉洋即刻打出一張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請其繳款簽字。鄭女士沒有辯解,掏出一張50元現(xiàn)金交給劉洋,同時收到有交警簽名的收據(jù)和正式實施《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開出的首張交通違法罰單。
“就應該好好管管,有的電動自行車騎得飛快,也不看燈,太危險了。”現(xiàn)場圍觀群眾紛紛對交警治理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表示支持。鄭女士難為情地說,“都怪我自己,有事著急,多搶了一秒紅燈卻違了法。下回再也不隨意闖了!”
“交通信號就是法,一秒鐘都不能搶,多搶一秒就多一分危險。希望鄭女士和在場各位市民今后都要引以為戒,自覺學習貫徹《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做到守法出行,共同營造暢通、安全、文明的交通環(huán)境。”徐欣不失時機地進行勸導宣傳。
據(jù)公安交管部門統(tǒng)計,截至昨天14時,全市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7514起,其中,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165起,行人跨越護欄16起,行車過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112起,不按規(guī)定禮讓、避讓行人385起。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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