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電動車上路,拖車違停占道,兩者碰撞釀成事故。日前,新疆庫爾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事故中隊處理了一起交通事故,駕駛人依某因醉酒騎行電動車撞上違停的拖車,身受重傷,雙方均因存在違法行為承擔了相應責任。
1月23日凌晨6時49分許,天色未亮,庫爾勒市鐵門關路非機動車道上突發(fā)意外。依某飲酒后,駕駛無號牌二輪電動車由此行至一處公交車站附近時,撞向路邊一輛停駛的拖車。撞擊造成依某受傷,電動車也嚴重損毀。
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處置,并同時通知120急救。很快,醫(yī)護人員將依某送往醫(yī)院救治,經(jīng)診斷,依某右腿骨折、脾臟輕微破裂,目前仍在住院治療中。民警現(xiàn)場對依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高達196mg/100ml;經(jīng)過醫(yī)院抽血,血液酒精含量為201mg/100ml,遠超醉酒駕駛標準。
依某醉酒駕駛無牌電動車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而拖車駕駛人張某將車輛停放在公交車站旁的非機動車道內(nèi),妨礙交通通行,同樣存在違法行為。綜合雙方過錯,民警初步認定,依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張某因違法占道停車承擔次要責任。(嚴萬海)
(新媒體責編: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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