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某送還手機 視頻截圖
梁某在南寧火車東站撿到他人遺失的一部手機后,沒有送招領(lǐng)就離開車站。民警找上門時,梁某辯稱“當時沒有想清楚就拿走了”,隨后將失物歸還。南寧地鐵民警昨日表示,在地鐵里撿到失物,正確的處理辦法是送到站務(wù)工作人員處招領(lǐng)。
17日晚8時許,張女士與親戚乘坐動車來到南寧火車東站。下車后,她們提著大袋小包行李通過地下室乘坐朋友的車子離去。車子開出沒多遠,張女士突然想起要給家人打電話報平安,這才發(fā)現(xiàn)手機不見了。隨行的親戚回憶說,在地下室等車期間她們身邊有個垃圾桶,估計手機就掉在那。然而,張女士返回到原地時,卻找不到手機,便來到南寧市公安局地鐵分局屯里站派出所火車東站警務(wù)室求助。
據(jù)張女士反映,遺失的手機價值2000多元,手機里保存著很多重要信息,微信錢包還有綁定手機號碼的銀行卡和支付寶。一旦找不回手機,她的銀行卡有可能受到影響。
民警調(diào)取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張女士一行人在垃圾桶旁邊等車時把行李?繅。其間,張女士把雨傘和手機放在垃圾桶蓋上,車子到達后,張女士提著行李抓起雨傘就走了,忘記取走垃圾桶蓋上的手機。幾分鐘后,一名男子提著行李經(jīng)過垃圾桶時,張女士的手機屏幕突然亮起,引起了男子的注意。監(jiān)控顯示,男子開始有些猶豫,查看四周發(fā)現(xiàn)無人之后,就把手機塞進口袋隨后駕車離去。
“我們通過車牌號碼等其他途徑,聯(lián)系到男子黎某。”民警說,黎某稱當時沒想清楚見到手機就拿了。通話中,黎某也意識到此舉不妥,表示愿意配合民警把手機交還給失主。當晚11時許,梁某將手機送至火車東站警務(wù)室,經(jīng)張女士檢查確認,手機里的支付寶等金額分文不少。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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