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因懷孕被辭退的案件增多引關注 網(wǎng)民:亟待制度發(f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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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致誠農(nóng)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fā)布了2016年在該中心辦理的因懷孕被辭退的女工案件報告。報告顯示:該中心在2016年辦理的因懷孕而被辭退的女工案件有11件,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用人單位在明知女工懷孕的情況下,以種種理由將其解雇。有媒體報道稱,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育齡婦女有了更多生育選擇,但因懷孕而被辭退的案件也在增多。
網(wǎng)民“徐劍鋒”:雖說當下女性的地位早已不是若干年前那樣,但“她權益”的保護現(xiàn)狀卻并不太樂觀。從女職工因懷孕被辭退案件增多中,可見一斑。至于“用工歧視”、遭遇“家暴”、“性騷擾”等問題,權益的失衡與斷裂、種種的辛酸與苦痛,恐怕只有女人自己才能體會得到。
@中青網(wǎng):對懷孕的女職工以種種理由解雇,其中的不妥乃至違法顯而易見,無需過多贅述。問題是,在我國法制建設日益深化、勞動者法制意識總體不斷提升的情況下,為什么還是不斷有懷孕的女職工被無理乃至違法解聘呢?
網(wǎng)民“卞廣春”:出臺鼓勵和引導政策,盡快推進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在征收稅費等方面給予雇傭女職工的企業(yè)以優(yōu)惠,求得女工、用人單位和社會利益的最大公約數(shù)。相比處罰,這也是一條路徑,且是不錯的選擇。
網(wǎng)民“楊玉龍”:“職場媽媽”不僅僅需要“法”的有力保護,更需要用人單位多一些“人情味兒”。只有多一些用心之舉、暖心關懷,女職工懷孕生孩子才不是老大難,她們的權益才能得到保障。(新華網(wǎng))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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